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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案例:从调查侵权工厂了解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引言: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各种风险,其中之一是“商标侵权”风险。本期案例,调查假冒知名品牌电器供应商,引申出商标侵权的构成要素。

 

调查情况:

 

一次偶然的机会,锐正调查的调查工作人员在走访市场时,发现可疑人物从快递箱内拿出大量某知名品牌电池,此举动引起了调查工作人员的注意,根据快递箱上的信息了解到,快递由广东省惠东县的德邦营业部发出,发往广西地区。

 

经过多方查证得知,快递联系人姓名李高(化名),为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负责人。其公司经营多个品牌手机、相机的适用电池,包括尼康、佳能、卡西欧、三星、松下、诺基亚等知名品牌,并且在多个电商网站发布产品销售信息。

 

 

经与李高沟通获悉,李高的工厂可订制仿知名品牌电池,且提供印刷商标的服务,货物直接从惠州惠东工厂发货,工厂面积较大,了解初步信息后锐正调查随即展开深入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与大数据搜索、筛查,锁定了一间名惠东哒哒(化名)工厂。该工厂的经营范围有:生产经营各类电脑、相机用电池和充电器,与侵权产品类型一致,更值得注意该工厂距离德邦物流仅4分钟的路程时间,与当初发现假货的快递物流一致,初步怀疑惠东哒哒工厂为假冒侵权产品供应商。同时,经与品牌权利人核实,该工厂非该品牌的授权厂商。该案仍待进一步调查取证,一旦证据确凿,就会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协助执法单位查处目标的侵权行为。

 

 

案例分析: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因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影响了他人合法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并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按照民法原则侵权行为人必须承担赔偿他人损失的责任,负有赔偿义务。

 

 

 

本期案例,现阶段仅找到假冒伪劣产品加工工厂,若要全面追究商标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还需要搜集更充分有力的证据。

 

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素: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李高不仅为线下实体店提供货源还在电商平台售假伪品牌电池,已经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深圳高永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假冒知名品牌产品、惠东哒哒工厂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制假多种带有商标的品牌产品,严重侵害品牌权利人商标权利,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据了解,李高已经售假多年,在洽谈过程李高也明确提及可提供印刷不同品牌商标的服务,并主动告知哪些假伪品牌销售量高,确定李高主观上是知道销售假冒伪劣行为。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此点证明需要更深入调查,深度挖掘出商标权人因制假售假人导致的利益损失,品牌名誉损失等证据。

 

结语:

 

从本案中可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重视产品销量的同时,更不能脱离知识产权的保护。无论企业大小,知识产权保护无小事,企业既要懂得保护自己,同时也肩负了消费者利益保障的社会责任!

 

以及,调查目标后如何取得有力的被侵权证据还是困难重重,需要专业性强的团队和思路,此时便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取证。

 

专业的机构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专业代理人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也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广州锐正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值得信赖的知识产权卫士,调查团队组建近20年,拥有遍布全国范围的调查团队和专业的外语团队、律师团队,根据权利人的诉求以及委托要求为权利人及其产品,量身定做维权策略和方案,有效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帮助提高权利人的品牌知名度和权利人的市场占有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