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多项信披违规,美都能源及时任董事长等遭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上市公司存在子公司资金划转未履行内部决策、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进展、未及时披露参股公司风险事项等多项违规行为。
一、高管违规划转资金
2019年4月23日,美都能源在年报中披露,浙江美都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都海创”) 向关联方绍兴上虞海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虞海创”)转账共计6828万元。
主导上述资金划转的,是时任美都海创的总经理、兼时任美都能源副总裁吴海军。而吴海军正是上虞海创系的实际控制人。
警示函称,上述资金划转事项公司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也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予以信息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对此,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吴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后者在2019年10月30日前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吴海军为何未经内部决策,私自划转千万资金,美都能源10月17日的公告未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参股公司逾期支付
除了关联资金拆借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美都能源还被浙江证监局指责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进展、未及时披露参股公司风险。
其中,未及时披露参股公司风险事项,涉及该公司2016年底入股的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
2016年12月,美都能源的全资子公司美都金控(杭州)有限公司(下称 “美都金控”)与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鑫合汇”) 原股东签署协议,以合计7.14亿元获得鑫合汇34%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2018年8月,受到互联网金融行业风波影响,鑫合汇发布《关于实施“振鑫计划”进行部分产品调整的业务公告》。其中提及4个还款计划节点,分别是2018年9月6 日、2018年11月6日、2019年1月6日和2019年5月6日。
2019年1月7日,美都能源已获悉“振鑫计划”受阻,但未对此事进行信息披露。
警示函指出,前两个时间节点鑫合汇均按期支付并在其官网上发布了进展公告,但第三个节点其未按期支付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4月8日,“鑫合汇”实控人投案自首,警方对平台以涉嫌非吸立案侦查。
2019年5月15日,检察机关依法以鑫合汇涉嫌集资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生等4人批准逮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杨某、史某等13人批准逮捕。
对于前述违规行为,警示函指出,美都能源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及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闻掌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沈旭涛分别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闻掌华、沈旭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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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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