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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VS王老吉,五年恩怨终于要出结果了!

多年以来,从商标之争、包装之争,再到后来的广告之争,王老吉和加多宝这“两罐凉茶”的纠纷一直持续。

 

 

而就在近日,加多宝和王老吉一项长达4年之久的广告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加多宝王老吉的广告纠纷史

 

2015年,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认为,加多宝在其广告宣传或产品包装上使用含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等广告词损害了王老吉商标和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将武汉加多宝等三被告诉至长沙中院。

 

一审判决认为,上述广告词的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被告武汉加多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02万元

 

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与武汉加多宝不服长沙中院一审判决,向湖南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则认为,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600万元。

 

加多宝方再次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纠纷落幕,加多宝赔偿100万

 

 

2019年8月16日,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出来了。

 

白云山公告显示,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公司共计100万元,要求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词的广告,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

 

终审判决书还称,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即加多宝使用“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不构成侵权。

 

 

 

加多宝王老吉缠斗的恩恩怨怨

 

 

其实,加多宝和王老吉的各种纠纷,源于加多宝和王老吉2012年“商标之争”之后引起的连锁反应。

 

2012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就开始了关于“红罐包装”“王老吉注册商标侵权”的纠纷。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起诉时,要求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

 

2015年,广药集团又向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索赔金额提高到了29.3亿元

 

2018年,广东高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称,包括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等在内6家加多宝公司连带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等共计14.40亿元

 

判决下达之后,加多宝在官网上发声明称不服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曾几何时,王老吉和加多宝也是凉茶市场的领军人物,在凉茶市场打下了一片江山,而因为广告、商标等案件纠纷,到最后也是落得两败俱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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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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